武汉大学2010年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特殊人才选拔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在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以下简称“冬令营”)活动中表现出明显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为突出的培养潜能,冬令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位居所在学科组前三名,并经本学科组测试专家认定确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二、推荐办法

特殊人才由冬令营各综合能力测试组测试专家提名推荐,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

特殊人才须由冬令营所在学科组五名以上专家提名推荐,经所有测试专家(不少于10人)不记名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后,由学科组将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专家投票结果、推荐意见(包括建议高考录取的优惠分值)等以书面形式,于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一周内交冬令营组委会办公室。

三、校级专家复审

冬令营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被推荐学生情况,邀请十名以上校内外相关知名专家组成校级专家考评组,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面试,形成校级专家复审意见。

四、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认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科组推荐意见和校级专家复审结果,决定特殊类型考生的优惠录取名单。特殊类型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重点线下30分。

五、公示

特殊类型考生的基本情况(含中学名称、优惠录取理由、父母亲工作单位、专家评审意见等)、其高考拟享受的优惠分值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及生源所在中学公示两周。公示无异议者,取得相应优惠录取资格。

六、录取

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特殊类型合格考生需参加高考,如其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时,武汉大学将向有关省级招办提出调档申请,符合相应录取条件时予以录取。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冬令营特殊人才选拔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