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18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
一、报名条件
在台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以上(含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于2018年5月3日——5月14日16:00前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m.openday.whu.edu.cn)报名网上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
网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8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表;
2.推荐信;
3.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出具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近期全身彩色电子照片各1张。
以上材料请按网报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或扫描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书面报名材料由我校统一打印,不需邮寄。
三、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备选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21日前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备选考生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校参加面试。
四、专业选择
备选考生可以从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考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备选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时间:2018年5月25日 14:30-18:00,考核地点:武汉大学校内。
面试当天我校将举行2018 年武汉大学台湾免试生校园文化体验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二。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台湾免试生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九、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十、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 汉 大 学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1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4 |
文史类 |
2 |
历史学院 |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 |
4 |
文史类 |
3 |
哲学学院 |
哲学类(含哲学、宗教学) |
4 |
文理兼招 |
心理学 |
4 |
文理兼招 |
4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4 |
文理兼招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 |
信息管理学院 |
社会科学试验班(含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文理兼招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
4 |
文理兼招 |
7 |
法学院 |
法学 |
4 |
文理兼招 |
8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科学试验班(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4 |
文理兼招 |
9 |
社会学系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4 |
文理兼招 |
1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4 |
理工类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材料物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类 |
12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 |
4 |
理工类 |
13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4 |
理工类 |
14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理科试验班(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 |
4 |
理工类 |
15 |
水利水电学院 |
水利类(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4 |
理工类 |
16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理工类 |
17 |
动力与机械学院 |
工科试验班(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自动化) |
4 |
理工类 |
18 |
城市设计学院 |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
5 |
理工类 |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
5 |
理工类 |
19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 |
4 |
理工类 |
20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4 |
理工类 |
21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
4 |
理工类 |
22 |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类)(含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 |
理工类 |
23 |
测绘学院 |
测绘类(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
4 |
理工类 |
地球物理学 |
24 |
印刷与包装系 |
轻工类(含印刷工程和包装工程) |
4 |
理工类 |
25 |
医学部 |
临床医学(五年) |
5 |
理工类 |
口腔医学(五年) |
5 |
理工类 |
注:因2018年专业目录还在修订中,录取专业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附件二:第二届“探索武汉,认识珞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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