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继续招收澳门保送生。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65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见附件。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
2.品学兼优;
3.获得所在学校的校方推荐。
三、考核及录取
考核方式为申请材料评价+面试考核。
申请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生源高中历届录取至武汉大学学生在校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分。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前往澳门对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将申请材料评价分及面试考核分合成出考生总分,按照总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澳门保送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仅学习专业(类)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类)。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类)学生标准一致。
六、学习、毕业及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武汉大学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4.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获得审核通过后于7月下旬发放。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二层西侧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招生专业(类)
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4 |
文史类 |
历史学类 |
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 |
4 |
文史类 |
哲学类 |
含哲学、宗教学 |
4 |
文理兼招 |
心理学 |
|
4 |
文理兼招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4 |
文理兼招 |
社会科学试验班(信息管理类) |
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电子商务 |
4 |
文理兼招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
4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
4 |
文理兼招 |
法学 |
|
4 |
文理兼招 |
政治学类 |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 |
4 |
文史类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4 |
文史类 |
社会学类 |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4 |
文理兼招 |
数学类 |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4 |
理工类 |
物理学类 |
含物理学、材料物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类 |
化学类 |
含化学、应用化学 |
4 |
理工类 |
生物科学类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4 |
理工类 |
理科试验班(资源与环境类) |
含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 |
4 |
理工类 |
水利类 |
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4 |
理工类 |
电气类 |
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4 |
理工类 |
工科试验班(动力与机械类) |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 |
4 |
理工类 |
建筑类 |
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
5 |
理工类 |
建筑类(中外合作办学) |
|
5 |
理工类 |
土木类 |
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 |
4 |
理工类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4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类 |
含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
4 |
理工类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含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 |
理工类 |
地球物理学 |
|
4 |
理工类 |
测绘类 |
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
4 |
理工类 |
轻工类 |
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 |
4 |
理工类 |
临床医学类 |
含临床医学(五年)、医学检验技术 |
5 |
理工类 |
口腔医学(五年) |
|
5 |
理工类 |
备注:1.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2.各专业(类)录取人数根据考生志愿和我校实际情况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