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0继续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澳门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澳门四校联考生”)。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澳门四校联考生”约5人,具体招生专业或专业类见附件。我校可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持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需参加 2020年“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 且中文科目、数学科目(正卷)、英文科目成绩均达到950分(含)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校联考”)。
报考理工类所有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需参加数学附加卷考试,并且成绩达到650分(含)以上。
2.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 2020 年 6月15——6 月 3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kzs.whu.edu.cn/)网上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武汉大学 2020年澳门 “四校联考”考生入学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影印本;
(3)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印本;
(4)加盖学校公章的预毕业证明;
(5)加盖学校公章的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
(6)“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
(7)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四校联考”中文科目、数学科目(正卷)、英文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中文科目(正卷)成绩、数学科目(正卷)成绩、英文科目成绩。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澳门四校联考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六、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0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pdf
附件2:
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汉语国际教育) |
4 |
文史类 |
历史学类(历史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世界史、考古学 ) |
4 |
文史类 |
哲学类(哲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宗教学) |
4 |
文理兼招 |
新闻传播学类(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闻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4 |
文理兼招 |
社会科学试验班 (信息管理类)(图书馆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档案学、编辑出版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
4 |
文理兼招 |
经济学类(经济学基地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金融工程(含金融科技试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含国际金融试验班)、保险学(含精算试验班)) |
4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含战略与创业投资试验班)、市场营销(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4 |
文理兼招 |
法学(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4 |
文理兼招 |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4 |
文理兼招 |
社会学类(社会学) |
4 |
文理兼招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
4 |
理工类 |
物理学类(物理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材料物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类 |
化学类(化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应用化学) |
4 |
理工类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生物技术、生态学) |
4 |
理工类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生物技术、生态学) |
4 |
理工类 |
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含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自动化)、动力与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化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土木类(土木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 |
4 |
理工类 |
建筑类(建筑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城乡规划) |
5 |
理工类 |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
5 |
理工类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软件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人工智能 ) |
4 |
理工类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信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类 |
遥感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 |
理工类 |
测绘类(测绘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导航工程) |
4 |
理工类 |
地球物理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五年制)(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医学检验技术) |
5 |
理工类 |
口腔医学(五年制)(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5 |
理工类 |
药学类(含药学、生物制药) |
4 |
理工类 |
基础医学 |
5 |
理工类 |
药学类(药学、生物制药) |
4 |
理工类 |
备注:1.录取专业(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2.每个专业(专业类)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