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省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总体思路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原则如下:
1.依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
2.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数量、当年高考报名情况,向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的省份适度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面向贫困、边远、民族及农村地区招生的比例。
3.结合我校近年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
4.统筹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以上原则,2015年我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按以下办法进行:
1.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贫困专项计划)370人,综合考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投放到有关省份,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贫困专项计划包含在学校已投档有关省份的计划中,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在该省计划总数的20%。
2.落实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农村专项计划)160人,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农村专项计划不包含在学校已投放有关省份的计划中,我校将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分省份占比来分解160个招生计划,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 由于招生规模较2014年减少200人,所以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计划较往年均有所减少。我校以分省计划占比在2014年基础上的变化量来控制减少幅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意见调减如下:湖北省的计划占比降低约1个百分点,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1个省份的占比增加约0.05个百分点,其他省份的占比增加约0.02个百分点。
4.学校预留约1%的计划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录取时各省生源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投档后原则上不再退档的问题。
5.招收国防生90人,分布在湖北等10个省份;招收定向西藏就业学生40人,分布在湖北等8个省份。这两项计划均包含在投放到有关省份的计划中。
6.面向南疆地区单列计划招生3人,计划包含在投放至新疆的计划总数中。
7.学校保送生(57人)、自主招生(360人)、高水平运动队(72人)、高水平艺术团(72人)、部分艺术类专业(91人)、少数民族预科转正(94人)、内地新疆班(33人)、内地西藏班(22人)等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再投放有关省份。
8.另面向内蒙、新疆、云南等10省份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113人,不占2015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