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水平测试已顺利结束,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kzs.wh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招生简章,学校按招生计划分项目以艺术水平测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认定以下22名考生为我校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各项目资格考生公示起始序号为1。现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日为2023年3月23日。
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名单
分项目资格考生最低分数:
项目 |
最低分 |
交响乐团 |
大提琴 |
263.438 |
双簧管 |
278.464 |
小号 |
272.447 |
民乐团 |
二胡 |
271.452 |
唢呐 |
276.462 |
扬琴 |
278.464 |
舞蹈团 |
不分男女 |
267.444 |
声乐团 |
不分男女 |
275.456 |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027-6875 4231,wdzsb@whu.edu.cn 。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批。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考生请在2023年5月1日后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5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团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完成签订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3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我校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专业计划见招生简章附件三),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3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3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分的省份,按照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录取时,学校按照各项目公示顺序录取,直到分项目招生计划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