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29日公示(公布)。根据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致函,我办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致函我办,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以下3位考生审核结论:
报名号 |
审核结论 |
231048605016789 |
不通过 |
231048605008463 |
不通过 |
231048605011157 |
不通过 |
自公示期结束(6月5日)之日起,我校将不再受理一般性申诉。但仍然接受对公示资格名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举报,但须实名举报并提供举证材料,以便查证。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