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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6-02-0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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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大运会相关竞赛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男子排球、田径

2.招生计划:72人,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乒乓球

测试时将分成单招组和非单招组进行,报名时必须选择相应组别测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符合条件1的考生可以选择单招组或者非单招组;符合条件2 的考生只能选择非单招组。

不接受参加过以下比赛的考生报名: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

(二)羽毛球

测试时分注册组(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注册)和普通组(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注册)进行测试,在报名时须选择相应组别。

注册组运动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健将级运动员证书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且在全运会或全国羽毛球锦标赛获得前十六名者或在全国青年锦标赛获得前八名者。

普通组运动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男子排球

报名及测试针对不同的位置进行,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不接受参加过以下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且截止2016910日前,年龄超过20周岁(含)的考生报名: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比赛等(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除外)。

(四)田径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且正式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

项目

男子

女子

100

1093

1233

200

2202

2542

400

4960

5850

800

155

215

1500

358

435

5000

1450

17

10000

31

37

110米栏

15

100米栏

1480

400米栏

5414

13

跳高

2

1.65

跳远

7.20

5.65

三级跳远

15.20

12.20

铅球

14.30

13.50

标枪

58

42

铁饼

43

41

特别说明

1.乒乓球、羽毛球项目仅限单项比赛成绩(含双打),团体比赛成绩无效(乒乓球甲B联赛除外)。

2.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见附件。

3.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不包含各省举办的各项目通级性质比赛及全国范围的全民健身性比赛。

4.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37月—201512月。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须于201611216:00前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须将报名材料于201611416: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报名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截图并打印的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

4.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送)达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网报确认后不可更改。

四、选拔与测试

1.学校将审核报名材料,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名单,并于118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候选考生须在12210:00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服务系统缴纳测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须持中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缴费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近三年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报到并进行考试资格复查、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

报到时间:20161229: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复查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

测试时间:20161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80分钟。

2)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体育专业水平测试由学校体育部组织实施。测试时间:2016123日下午至24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办法将在武汉大学珞珈体育网(http://sports.whu.edu.cn)和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时,全程不得穿着任何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

4.资格认定及录取条件

我校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分别给予文化单独考试招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65%、二本线或一本线四类优惠录取政策。对于上海等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基础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近三年比赛成绩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考生名单及对其高考文化成绩的要求,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考生请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以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 资格考生请于20166259:00-630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资格学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016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我校将根据预留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考生反馈的高考成绩和志愿,统一预分专业,并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完成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显示的专业志愿与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不相同时,以向我校反馈为依据进行专业录取。

六、相关说明

1.所有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还需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

2.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到后须接受武汉大学体育部的复查,在读期间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武汉大学体育部:

联系电话:02768752390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微信.png

武汉大学

20151230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分项目招生计划

项目

小项/位置

人数

男子排球

二传

1

自由人

2

接应

1

主攻

1

副攻

1

田径

100

男子:2
女子:2

400

男子:2
女子:2

800

男子:1
女子:1

1500

男子:1
女子:1

5000

男子:1

110米栏

男子:1

100米栏

女子:1

400米栏

男子:1

跳远

男子:2
女子:1

三级跳远

男子:1
女子:1

跳高

男子:1
女子:1

铅球

男子:2
女子:1

铁饼

男子:1
女子:1

标枪

男子:1
女子:1

乒乓球

——

男子:9
女子:9

羽毛球

——

男子:11
女子:7

说明: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计划可以调剂到生源充足且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的项目招生。


附件二:

武汉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